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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事业编制!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招才引智工作公告【截止至3月14日】
添加时间: 2025-03-01 作者: OPP袋

  为了进一步充实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专业人才队伍,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印发的《新乡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新人社〔2023〕35号)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我院拟面向社会通过招才引智形式引进专业方面技术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呼吸内科、中医风湿科、肾脏病学科为河南省医学重点专科,风湿免疫科被原省卫计委推荐为国家重点专科参评。获批国家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国家房颤中心、高血压达标中心、神经介入中心、血友病治疗中心、国家级临床药物试验机构、PCCM咳喘药学门诊区域示范中心、心衰中心、创伤中心等10余个国家级中心。获批河南省肾脏病区域诊疗中心建筑设计企业、河南省高血压防治中心等30余个省、市级中心及20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7个市级工程技术探讨研究中心,牵头成立了新乡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肾病透析、骨质疏松与脊柱微创、呼吸与危重症、风湿免疫、血友病等多个专科联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仰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医疗事业,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较高的学科专业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三)需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技能要求。(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

  报名采用网络或现场报名方式来进行,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人员身份证及有关的资料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定要保持一致。对报考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网络报名的,应聘者要将报名所需《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包括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职称证等扫描件)电子版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在面试前提交审核;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要现场提交报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别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③国家承认的、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检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隐私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按照招才引智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岗位需求,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科研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方面内容。

  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采取直接考察的办法招聘;如果有岗位形不成竞争关系,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国内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建一流学科(“双一流”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硕士研究生,面试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

  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等额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依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招聘考核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等额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新乡市人社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为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式职工,属于新乡市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市卫健委、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检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